yayaguaguaxie 发表于 2019-1-7 11:34:26

德国关于交通的7个最重要判罚

德国关于交通的7个最重要判罚
德国是个法制社会,特别是在交通方面,很多典型案例的判决是司机和所有道路使用者都应该知道的,ADAC的法律专家总结了去年的几个典型案例,你一定要知道。
1.国外犯罪,德国坐牢
瑞士法院对一个德国人在国外的严重超速案例进行了判罚:他以200公里/小时的速度穿过圣哥达隧道,被判入狱。但是这人并没有在瑞士坐牢,斯图加特地方法院应瑞士的要求于今年春季决定,该人必须在德国监狱服刑12个月。此类国外犯交通罪,国内执法的先决条件是:犯罪行为根据德国法律也是要被判入狱的,此案就是这种情况。
2.意外事故:保险必须支付全部损失
一名保单持有人在意外事故发生后对其车辆进行了修理,并将账单送交对方保险公司。但是对方保险公司只愿意报销三分之二。保单持有人提起诉讼,Gelnhausen地方法院谴责保险公司并责令支付全部金额还要加利息(Az 53 C 902/16)。
3.“无事故”是指汽车落地后的整个车龄
如果出售一辆“无事故”(Unfallfrei)的二手汽车,那么是指汽车落地后的整个车龄内,而不是仅指卖家拥有车的一段时间内。这是 Hamm地方法院的一个判罚,肯定了买方权利(Az. I-28 U 198/16)。
4. 行车记录仪:车内摄像头可以在发生事故时作为证据
行车记录仪中的影像信息在发生事故的个案中可以被被接纳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这是由联邦法院决定的(VI ZR 233/17)。但是出于保护隐私的原因,仍然禁止不加考虑的不断拍摄。
5.变相罢工:航空旅客有权获得赔偿
Tuifly去年由于紧急宣布紧缩措施,很多飞行员称病变相罢工。导致许多航班取消或延误。航空公司认为是这是罢工的不可抗“特殊情况”,拒绝赔偿客户。欧洲法院做出了有利于消费者的裁决:企业与员工的冲突是正常运营的一部分,是航空公司可管理的可控因素,航空旅客有权获得赔偿。
6. 邮轮:主办单位不预订客舱,必须为客户提供补偿
一对夫妇预定邮轮旅行,出发前三天得知,主办方忘了预留游轮的位置。这对夫妇原来定的旅游是加勒比之行,价值5000欧元。这对夫妇提出改期更换到佛罗里达之行,但是有3685欧元的差距要支付。联邦法院表示,这个差价必须由主办方支付,原因是作为浪费游客度假时间的补偿(2018年5月29日的判决,Az. X ZR 94/17)。
7.开车不能拿手机
开车不能拿手机打电话是很多人都知道的,但是OLG奥尔登堡有一个最新的判罚,就是只要开车时拿着手机,不管你有没有打电话,都被认为是违规行为,就是要罚款100欧并在Flensburg积分体系积1分(Az. 2 Ss (OWi) 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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